法律知识

各种租赁业务应纳营业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31 15:15
人浏览

  最普遍的租赁业务是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经营租赁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同时又有一些特殊的租赁业务存在:

  一、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负担的业务。

  二、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交通运输业务征收营业税的境内外划分,按现行税法规定执行。

  根据不同的业务,交通运输企业缴纳营业税时适用的税率也不同。从事程租、期租、湿租业务的交通运输企业缴纳营业税时,税率按“交通运输业”税目缴纳3%的营业税;从事光租、干租业务的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缴纳5%的营业税。 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分清自己经营的到底属于哪种业务了

  例1:东港远洋运输企业2004年度发生下列经济业务:①将配有18名操作人员的8号船舶出租给鸿远公司使用10个月(3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租金收入260万元。出租期间,东港远洋支付给操作人员工资32万元,维修费用15万元。②将远航9号船舶自2004年1月至12月31日出租给诚利公司使用一年,不配备操作人员,也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金收入23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东港远洋运输企业2004年应纳营业税为:

  ①期租业务应纳营业税=260×3%=7.8万元

  ②光租业务应纳营业税=230×5%=11.5万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7.8+11.5=19.3万元

  三、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0]909号)规定,对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为商务部)批准的经营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内资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样对待,按照融资租赁征收营业税。

  应该说明的是,对上述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应按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税目中的“融资租赁”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商务部批准而从事融资业务的单位且货物的所有权未转移的,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即经营租赁)计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一项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现为商务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计算公式为:

  ①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②总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

  ③本期营业额=总营业额×(本期天数/总天数)

  例:某金融租赁公司是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2005年6月,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出一套设备给某工厂,向工厂收取租赁费480万元,该套设备购入价为300万元,缴纳增值税51万元,其它费用9万元,租赁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规定,租赁期为一年,期满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归某工厂。

  ①出租物的实际成本=300+51+9=360万元

  ②总营业额=480-360=120万元

  ③2005年6月应税营业额=120×(30/360)=10万元

  ④2005年6月应纳营业税=100000×5%=5000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