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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下月全国铺开 地方政府卖地依赖症或减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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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网10日公布,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原油、天然气从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至10%。其他矿种依然按照从量计征。

  四川早于去年12月1日起开始试点,据成都地税局最新数据显示,1-9月,成都资源税收入7893万元,同比增长154.37%。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地方财政收入,从而减少对土地的依赖。

  政府影响 对地方财政拉动显著

  即将于今年1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已在西部部分省市试点近一年,从实践情况看,改革试点运行平稳,成效明显。西部地区油气资源税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以最早实行从价计征的新疆为例,据中国政府网公开的数据,在未进行从价计征的2010年上半年,新疆油气资源税收入仅为3.71亿元,而在实施从价计征的2010年7~12月,油气资源税收入已达21.64亿元。

  四川也于去年12月1日起,开始资源税改革试点。本月10日成都市地税局公布了今年1-9月资源税的征收情况,在地税多个税种中,今年1-9月资源税收入达7893万元,创下历年新高,增幅位居所有税种之首,同比增长达到154.37%。“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收入同比增长503.75%,对资源税增量贡献达到64.47%。”

  据此前媒体报道,业内专家测算,以石油天然气5%到10%的税率计算,每年增加的地方税收可能达到600亿元。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谈到,资源税完全是地方税种,资源税改革无疑将使地方财政收入提高。

  民生影响 不会推升资源价格

  此次资源税改革后,油气生产企业的税负成本将上升,因此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担忧:资源税改革后一些企业会将税负成本增加的压力向下游转嫁,可能推高资源产品价格。但对此,国家相关部门称,我国的油气定价并非由油气生产企业制定,有着严格的定价机制,因此资源税改革压缩的企业利润空间不会转嫁到产品价格上。

  此外,针对油企利润下降的问题,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董秀成表示,油企的利润将在短期内受到影响,但从长远来看,由于地方经济会因资源税改而受大幅推动,经济发展的情况下自然能源需求将同步增长,因此长远来看对油企乃是利好。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此次改革对于税率并未做出严格的界定,而是在一个区间内,因此在未来操作中应尽量规避此类问题。

  企业影响

  个别民企或被挤出 央企利润依然可观

  此前资源税改革试点率先开展的油气领域都是央企,但是资源税全国推广之后,会涉及到煤炭、金属矿产品等领域。资源税改革提高开采行业门槛,对个别竞争力差的民营企业势必会产生“挤出效应”。

  此次调整,特别是提高焦煤资源税,就是由于“焦煤生产污染大,国外对于中国焦煤依赖度较高。提高焦煤使用价格,会淘汰一批土法炼焦的小作坊。”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

  资源税改革之后,央企利润也将减少,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拥有较多国内原油、天然气资源的中石油。如果在全国推开资源税改革,按原油价格每桶100美元测算,中石油每年缴纳资源税296亿元,比改革前增加262亿元,增幅为771%。

  对此,刘尚希指出:“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基数较小。”资源税改革之后,油气企业收入和利润依然可观。以中石油吐哈油田为例,2011年1至4月缴纳资源税 1.1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9%。企业税负依然有提升空间。 (新华)

  【新条例征税变化】

  原油、天然气

  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至10%。

  焦煤

  从原来每吨0.3至5元提高到每吨8至20元。

  稀土矿

  由每吨0.4至30元提高至每吨0.4至60元。

  非金属原矿

  分为普通非金属矿原矿和贵重非金属矿原矿,区别征收。

  【试点地区数据变化】

  新疆2010年上半年 未从价计征,油气资源税收入3.71亿元2010年下半年 从价计征,油气资源税收入21.64亿元成都2011年1-9月资源税收入同比增长达到154.37%,增幅位居地税所有税种之首

  天府早报记者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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