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程配套设备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27 17:03
人浏览

  问:我公司有一项在建污水处理工程,并采购了一批属于工程配套设备的电机。请问,购置这批电机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施细则对不动产的界定是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为标准。你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属于不动产,因此,用于配套该工程电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