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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上海增值税扩围将增加部分企业税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28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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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税务网公布了《关于本市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件的意见》,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对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等10项服务,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虽然意见对试点可能带来部分企业增加税负、税收收入有所减少、征管难度有所提升的风险,提及得比较隐晦,但普华永道分析认为,对于具体的行业而言,每个行业可能情况都不同,甚至不同公司的业务板块构成不同,因此也不排除有些行业或者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增值税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增值税征收率为3%.

  普华永道中国流转税业务合伙人李军指出,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1%,一般来说是指水路、公路运输或者航空公司,相关行业的税负到底是增加还是减少,取决于他们采购的货物、燃油费用等,这些项目对应有增值税的进项税,可以予以抵扣,“如果这部分涉及的采购金额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有可能获得的增值税抵扣的利好,并不足以弥补因为提高增值税税率所产生的额外增加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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