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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胜利——得方法者才能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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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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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司法考试胜利——得方法者才能得天下。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让大家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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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得当,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回顾几年的司考,我之所以屡战屡败,除时间不足的原因外,更主要是因为自己的方法不得当。许多名牌大学的博士也会在司考时阴沟翻船,可能也是因为太过于自信自己过去的成功经验。司考有司考的方法,决不能以高考、自考或其他考试的方法和经验来应对。

  司考圈内,有很多脍炙人口名言。民法名师说“得民法者得天下”,刑法名师说“得刑法者得天下”,也有老师说“得第一卷者得天下”。2005年司考之后,圈内惊叹:“得法理者得天下”。以上说法,事后而言,不无道理。1999年和2000的律考,弄通民法,特别是《合同法》,大多能过,但当时《合同法》问世不久,已弄通的人不多。2002年以后的司考,命题偏重法检,刑法、刑诉占了大头,但命题者岂容考生轻易得天下,刑法的分一向很难拿了。法检人员,即使工作上与刑法关系密切的考生,也很难做到“得刑法者得天下”。2005年,法理占了大头(以前从未有过),两道论述题中,后一题可算是纯法理题,前一题也有一半以上要结合法理知识才能展开。2005年未过的考生,2006年一定要重点攻一攻法理。不过也要防备司考大头的转移,不能低估命题者创造新招奇招的能力,不能机械的走去年的老路。

  我虽然2005年第一卷侥幸得了110分,但我仍然认为第一卷内容多,重点分散,靠第一卷高分得天下也不容易。也有人说,司考是“聪明者得天下”,“记忆好者得天下”,但实际情况看却不尽然。天资聪慧,记忆力好的名牌大学博士、硕士屡战屡败的也不少。

  就本人的观察和体会而言,得方法者才能真正得天下。然而司考绝对没有适用于所有人的方法。司考的方法要因人而异。某位状元的经验和其他个别人的经验都不一定适合每位考生。但我认为,对初涉司考的考生来说,有几种路线和方法还是值得摸索的:

  一、通读教材。司考辅导教材大多是围绕司考大纲而编写。通读一遍教材有利于对司考大纲要求的基本了解。我所熟悉的朋友中确有反复死啃教材,靠“一套教材得天下”的。但我不适应这条路线。我没有较长的连贯读书时间,很容易看到后面忘记了前面。

  二、啃历年真题。历年真题不单要做,还要反复做。认认真真地啃三五遍不算多。但切忌深究真题的缺陷。对有争议的答案,点到即止,以免象我过去一样浪费时间。尽管2003年之后,命题者为避免同行奚落,真题原题再现的情况已大为减少,考题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但真题涉及的重点内容仍然还是重点。因此,历年真题还是不能放过。

  三、啃重点法条。在历年过关者中,得益于重点法条者为数不少。尽管近年来命题者有摆脱依法条造题的倾向,但由于命题技术的局限,法条题仍将占一定的比重。再说法条与法理关系密切,啃重点法条有助于加深对法理的理解。法条路线仍然是司考成功的重要路线。

  四、在备考和应考时,注意减少低级错误。从司考的通过率来看,司考确实很难。但重翻历年真题研究,考到考生智商层次的试题几乎没有。司考虽难,但不考智商。司考对智商的要求远低于小学的四则运算。每年的试题中都有一些很简单的算术题,如某年一道题,说五一长假7天,工资基数多少,加班多少天,算应发多少加班工资。二年级的算术题,都是本科学历以上的考生,交卷后,十位中有九位捶胸顿足。其实大多数考生在紧张或激动时是很容易犯低级错误的。重数历年真题,撇开难题、偏题、怪题和变态题不论,心平气静的反思、对照,我发现自己在历年司考做题时,对细节注意不够,所犯的低级错误实在太大。尤其是第一卷的算术题,简单的加减乘除居然错多对少。分数接近的考生,只要充分注重细节,少犯低级错误,就能通过。考生栽在偏题、怪题和变态题上是情有可原的,但栽在送分题上实在可惜。我以前四次落榜,而2005年能荣幸过关,自以为与智商无关;与运气关系不大(特别好运的事大多轮不到我);与所谓“法学素养”关系也不是很大。(现阶段的司考题还很难精确地考出考生的“法学素养”,未过关者不必过多地怀疑自己的“法学素养”,已过关者也不要以为自己的“法学素养”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主要与犯低级错误的多少有很大关系。历年司考题中,总有一部分偏题、怪题和变态题,以后还会有(本来考生以为实行公布答案和异议制度后,变态题会减少,但实际情况却不尽然)。对这些试题,考生不能指望有什么完美的解题办法。总有一部份分你是拿不到的。少犯不该犯的低级错误才是能否过关的关键。怎样才能少犯不该犯的低级错误。我的体会是:

  (一)查找历年真题和有关资料,找出考生容易触犯的低级错误。历年真题中有些题极为简单,没学过法律的人大多能答对,但学过法律的人却大多不能答对。法律理论学深了,想问题复杂,常常容易对简单问题想不通。

  (二)检讨自己历年司考做题的错误。列出不该失分而失分的题目,找出自身原因,反复练习。我自己对简单的加减乘除最易犯错。以前屡考不过,不一定是重点难点没弄懂,而主要是犯低级错误太多。2003年突如其来的“拍违”论述题,是当时公认的难题,但正中我下怀,我洋洋洒洒,行云流水般地写了一千多字。但如往年一样,难题没有难倒我,就是那些并不很复杂的题目,尤其是那些小学算术题最令我捶胸顿足。

  (三)认真审题。审题本来也是一个不复杂的问题,但经过几个月的埋头苦读,以疲惫的身心进入两天高度紧张的状态,大部分考生到考试时已处于精神异常的边缘状态(据有关资料介绍,为防考试作弊的无线电屏蔽设备对人的精神和身体都可能有影响)。考生在精神轻度错乱的情况下很容易审题错误,造成偏题、漏题。在第四卷出现这种情况尤为常见,失分也最多。要避免上述错漏,惟一的办法是要保持考前和考试时的身心健康。

  (四)关于避免填卡错误(这是最常见和最低级的错误)。考试时首先要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写上姓名、考场、考号、身份证号等必要项目。关于填卡还是要特别提醒考友注意几点:

  1、要规范,要快。考前练习有助于提高此项体力劳动的技能(两天的司考,其实就是超强的体力劳动)。通过练习,有可能缩短5-10分钟的填卡时间。每卷的5-10分钟,对司考的成败影响极大。

  2、 勿漏为要。按顺序填不容易漏。

  3、自己去大商店买2B铅笔。多买几支。不要托人买,别人不一定很在意你的司考,可能会随便在邻近的小商店帮你买。每次分数出来,我总觉得与估分差距极大,究竟是自己的错,还是铅笔的错,永远无法考证。未过也许不是铅笔的错,但我觉得还是自己亲自去大商店买为好。

  (五)参加考前模考,正确把握司考“题感”。我认为要重视考前模考,但并不鼓励考友通过模考题刻意去寻找和白撞考前的“内幕信息”(笔者应考多年,考前未真正遇到过“有料”的模考题),而是提前热身和训练良好的应试感觉,以利于减少考试时犯低级错误的概率。最好是能参加培训班的封闭性模考,力求全真,尤其要在意时间的把握。做题太快或太慢都难以通过,要尽量做到“适度从紧”。无数考生的经验教训证明,做题太快,留下太多时间检查、复核,弊多利少。越改越错的情况极为常见。考前模考以两场为宜,太多易造成体力和精力过分消耗,可能会适得其反,反而影响临场的发挥。考前冲刺阶段的几天时间,要背下很多东西已不可能。通过模考把握“题感”有如学车跑长途体会“路感”一样,必定有利于通过考试。去年我才在一个培训班上听某位老师提及“题感”二字,听起来有点玄。通过两场仿真模考,我虽然还不能详细解说,但终于有了一点点感悟。其实,法律职业是理性思维的职业,司法工作切忌跟着感觉走。但司考与司法工作不一样。司考只能跟着感觉走,在三小时内做100题的过程中,时间不容许我们象平常一样用脑,很多答案不是想出来的,也不是记起来的,而是凭感觉做出来的。尤其是第一卷,谁也记不了几十部法律法规的细节,大多是靠感觉得分。这种感觉就是所谓“题感”。司考要靠“题感”得分。建议考生通过仿真模考来正确把握“题感”。

  五、是否搞题海战术,要因人而异。素质教育理论最反对题海战术,但题海战术在各种层次的应考中,尤其在高考的应考中,仍多被采用。在通过司考的成功者中,也有不少人是靠题海战术而取胜。近年来流行市面上的“白皮书”题量很大。有些考生就是靠啃“白皮书”过关的。题海战术对查漏补缺、加强记忆是有好处的。但耗费时间精力大多,不一定适合在职考生。另外,考生手上的练习题粗制滥造的居多,象“白皮书”一类的练习题,其答案也颇多争议。我2004年曾试图走题海战术路线,从年初开始,到倒计时50天时,“白皮书”还有过半未触及(在答案的疑点中耗费了不少时间),只好临阵放弃题海战术。结果是计划错乱,顾此失彼,以失败告终。2005年我将主要精集中在某培训班讲座、历年真题和模考题上,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备考时间有限的考生,我不建议选择题海战术。

  经过多次挫败走过来后,我才深刻地感悟到,摸索适合自己的方法,是司考成功的关键。得方法者才能得天下。

  司考过后——要面对真正的“司考”

  我终于以年近半百的大龄过了司考!取得了法律职业的入场券。但实际上,我从现在起,要面对的才是真正的“司考”。

  司考被称为“天下第一考”,主要是从难的角度而言。司考确实很难。但从法律职业前辈的经验看,更难的“司考”还在后头。笨鸟后飞的我,面对新的“司考”,唯有继续加倍努力,并期望同行中的前辈(包括比我年轻的前辈)和一直支持与鼓励我的朋友们赐予更多的“真题”和有益的教诲,使我在新的“赶考”路上少走弯路。

  最后,衷心祝愿在“司考”路上日夜兼程的人们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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