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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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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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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2012年司法考试大事记。很多考生已经进入了2012年司法考试的复习阶段,为此法律教育网的编辑特意为大家总结了参加2012年司法考试的注意事项和大事,希望对大家的复习迎考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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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月20日左右,司法部出台当年的《司法考试大纲》,此为命题依据;

  (2)5月25日至30日,司法部出台当年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3)6月5日至25日,是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进行网上预报名;

  (4)7月1日至20日,是报名现场确认阶段,并领取准考证主证(2011年,上海市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无需现场确认;2012年,是否全国统一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5)8月中旬,通过网络打印司法考试准考证副证;

  (6)9月第三个周末,举行国家司法考试;

  (7)考试结束的翌日上午8:00时,司法部授权普法网公布当年考题;

  (8)考试结束后的第4日上午8:00时,司法部授权普法网公布当年考题的参考答案,并自此时起一周内,为司法考试参考答案异议开通期间,考生及相关人士可以提交异议;

  (9)10月11日左右,评卷工作在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正式启动,10月25日左右,普法网公布关于当年的阅卷情况的视频;

  (10)11月20日左右(网上查分系统开通的前1至2天;公告当日即可通过声讯台提前查得自己成绩),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

  (11)考生最终成绩以司法行政部门分数通知书为准,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可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核查当年考试成绩,前三卷限于无考试成绩情形,第四卷限于分数登记与合计,不涉及试题内容的评判,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12)12月1日至20日,通过考试者向报名地司法考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逾期办理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13)当年毕业生考生申请资格证书者,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通知,公告一般于翌年7月中旬发布。法律#教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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