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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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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3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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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法难是考生们众所周知的。虽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复习,但考试后感觉成绩还是平平。很多人看到后心里会想放弃,告诫广大考生们,行政法是不可以放弃的,行政法是司法考试中的大户,不可放弃!下面法律教育网小编为备考2012年司法考试的同学整理了2012司法考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希望对备考的同学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2012司考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争议规则

  2012司考行政诉讼法讲义:地方立法设定行政许可

  2012司考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目的

  2012司考行政诉讼法讲义:地方立法设定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际上是相对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来说的。它大多数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派生”出来的,也是作为一项辅助性和替补性及相对监督性的工作来实施的。有些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些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这种情况,由于中国地大物博,特别是地方性法规出台繁多,行政自由度较大,缺乏应有的或有效的行政监督,导致了行政许可行为的特许性行为比较多,加上《行政许可法》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致使非行政许可行为的不断增多。具体来讲,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就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范围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范围,从泛指上来讲,其外延是十分大的,可以包罗万象,包括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这里要研究和探讨的就是在其上述概念内产生的非行政许可行为。由于这类行为是因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实施的,在这一框架下,它是以那些形式出现,我将其称为范围,或者讲有哪些大致的项目。根据各地的实施经验和对行政许可法的一些内容的理解,一般来讲,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主要包括审批、审核、核准、核查、同意、确认、验证、验收、年审年检、备案、登记、会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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