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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释义: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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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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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赔偿委员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条文注释]

  赔偿委员会决定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的区别:一是没有原告、被告,只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二是不用判决、裁定,而用决定结案;三是不是二审终审,而是一次终局;四是特别是审理组织,不是合议庭或独立审判,而是赔偿委员会;五是不实行开庭审理,只进行书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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