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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4月14日领取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9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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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司考部门通知,兹定于2010年4月14日至4月23日(含双休日)颁发2009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深圳考区资格申请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除外)本人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上述期间内的每天上午9:20-11:30、下午14:20-17:30到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深圳市司法局4楼B401行政许可服务室领取。

  为合理分流人员,确保发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申请人尽量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来领证: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0001-0800

  领证时间:4月14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0801-1600

  领证时间:4月15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1601-2400

  领证时间:4月16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2401-3200

  领证时间:4月17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3201-4000

  领证时间:4月18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4001-4800

  领证时间:4月19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5601-6400

  领证时间:4月20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6401-7200

  领证时间:4月21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7201-7425

  领证时间:4月22日

  领证对象:上述时间内因故不能按时前来的人员

  领证时间:4月23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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