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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4月13日领取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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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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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2010年4月13日起开始颁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证书时间:4月13号-30号(周六、周日休息)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

  二、地点:沈阳市司法局教育处一楼。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副证。

  四、具体要求:

  1、请申领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前来领取;

  2、根据司法部要求,领取证书必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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