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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设七个颁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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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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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国家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通知精神,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通过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下发。为方便考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颁证形式。在全市设七个颁证点,由市局派员统一前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颁证时间、地点:

  市 区(崇川、港闸、开发区):4月10日上午;

  海安县:4月12日上午;如皋市:4月13日上午;

  如东县:4月14日上午; 通州区:4月16日上午;

  启东市:4月19日上午;海门市 :4月20日上午。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司法局确定。然后按市局传真的领证人员名单,通知各有关领证人员,要求本人携身份证及准考证前往领证。

  3、颁证要求:各司法局准备会议室;悬挂横幅:“xx县(市、区)20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仪式”;组织座谈。

  各县(市、区)司法局待时间地点确定以后,请于4月9日上午告知市司法局教育处(电 话:8354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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