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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4月19日领取09法律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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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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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员:

  大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2010年4月19至4月23日,颁发20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员,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大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司法部颁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到发证机关进行证件的年度备案或变更备案。

  发证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B座28楼

  办公时间:上午08:30—11:20

  下午13:00—16:20

  联系电话:83787595

  联系人:马雪梅

  大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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