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齐齐哈尔市4月19日领取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9 22:05
人浏览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0年4月19日,上午8:30至11:30。

  二、发放地点:齐齐哈尔市法律服务中心8楼会议室(国脉大厦北走150米道东)

  三、领取人需要携带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四、具体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2)本次资格证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的方式集中发放,资格证发放前,要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专题讲解,请申领人按时到场。

  特此公告。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