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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4月9日起发放20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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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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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起,我省(江苏省)开始发放20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到所在地省辖市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江苏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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