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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考试资格证丢失者11月可补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9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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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日前通知,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在11月补领。

  2009年9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可于11月19日、20日(8:30—16:30),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入档表)原件,办理补领证书手续。会计、经济、卫生等专业无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考生,届时需携带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及职称证书。

北京考试报讯·刘海燕

附:

2009年下半年丢失证书补发领取通知

2009年9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请您于2009年11月19日、20日(8:30——16:30),持以下证件办理新证书领取事宜: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资格考试登记表(入档表)原件。

注:会计、经济、卫生等专业无资格考试登记表的人员,须携带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及职称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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