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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长进步难离学法用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1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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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7月,我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分配到司法行政单位工作,在乡镇司法所担任司法干事。虽然大学就读法律专业,但面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在处理基层具体工作业务和实际情况时,自己有时处于模糊不清。为了顺利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完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带着对法律工作的热爱,我开始了法律学习、司法考试之路。

  两次司法考试失利后,2005年3月,我第三次踏上了司法考试之路。从购买教材到9月份参加全国司法考试仅7个月的时间,我再次系统地学习了14门法律课程,一次次进行模拟自测……我感到兴奋而又激动,同时也坚信了自己的学习信念!

  当我买回300多万字的辅导教材及1000多页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时,家人、同事就用怀疑的口气对我说,你考了两次还不死心?通过率这么低,只怕又要浪费精力浪费金钱了。听后,我没有说什么,但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有毅力就一定能把它学完。

  学习一开始,的确感到枯燥无味,再加上两次失利的阴影,多次想放弃。当出现这些想法时,我总是告诫自己:坚持住,别放弃!既然从事的是法律行业,要做一名专业的合格法律工作者,就得经得起屡败屡战,才能跨过司法考试这道坎。就这样,利用工作空闲和早晚余暇,我边看书边作笔记,一个章节一个章节地去攻破,一个习题一个习题去练习自测。终于把14门课程全部学完,10多部重点法律法规也全部学完,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功夫不负有心人,2005年11月,我终于领取到了梦寐以求的司法考试证书。

  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极大地鼓舞了我从事工作的信心和积极性。在工作中,我有意识地结合案件用法,学以致用。2006年8月,儿童戴某,年仅10岁,在公园玩耍时不慎落水而亡,其家属要求政府给予赔偿,并纠集老乡60余人采取围堵、冲击、漫骂、围攻机关工作人员等过激行为到镇政府说理,严重影响了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镇主要分管领导、司法所、派出所立即介入,稳定了其家属的情绪,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我开导他们,公园系免费对公众开放的公园,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园池塘周边设置了栏杆、标明了必要的警示标志,作为公园管理方尽到了管理义务。戴某父母作为监护人,并没有尽到应尽的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监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并不具有明显的过错,死者家属要求政府赔偿系不合理要求。同时指出聚众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政府工作秩序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以不合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不利于纠纷的解决。随后,我们耐心细致地对死者家属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家属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性和造成的后果,表示立即疏散围攻人员,最后终于平息了事态,化解了纠纷。

  工作至今,利用所学的有关法律知识,我成功地调解了近90余起的各类矛盾纠纷,办理了近20起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等,同时就如何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自身利益为群众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伴随着学法和用法,我的法律知识不断充实,工作经验不断累积,业务技巧不断提高。学法虽然很苦、很枯燥,工作虽然很累,往往得不到对方的理解,但在学法用法中提高、进步、成长的过程使我感到很快乐,最重要的是不能愧对司法行政工作者这个神圣的职业。

法制日报·刘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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