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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届国家司法考试 台湾2320人报考8人大陆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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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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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教育网】记者综合采访报道,三十多年来,伴随着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大力加强,大陆律师事业蓬勃发展,律师制度日益完善,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截至目前,律师事务所数量近1.7万家,执业律师19.4万人。与此同时,律师法律服务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内地律师业与国外和港澳地区律师业的业务合作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紧密。

  截至目前,19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了227家驻华代表处,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设立了66家驻内地代表处,有30多家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了分支机构。近年来,随着大陆和台湾两岸关系不断发展,两岸律师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步伐明显加快,交流合作的领域和方式不断拓展,大陆对台湾地区法律服务业予以开放。

  2008年,大陆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可以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截至目前,台湾地区考生参加了3次国家司法考试,共有2030人报考,142人通过,8人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证并在大陆执业。

  2009年5月,大陆又实施新的惠台措施,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代表机构。福建省司法厅于今年9月颁布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别是首批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试点代表处的正式设立,标志着两岸律师业的交流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可以说,现阶段两岸律师业的交流合作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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