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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关于领取法律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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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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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参加2010年度全国司法考试合格并申报法律资格证书的考生,请带分数条、准考证、身份证于2011年4月14日起到阜阳市司法局四楼组织教育科领取资格证书(周六、周日不上班)。

  特此通知。

阜阳市司法局组织教育科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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