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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市关于领取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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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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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从省司法厅领回。为做好全市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1年4月21日至30日

  二、领取地点:市司法局政治部(市政府办公大楼720房间)

  三、其他事项:

  1、本人持有效证件前来领取,不得代领。

  2、本人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并进行年度备案。

  3、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的规定。

莱芜市司法局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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