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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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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当得利的行为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例如在马路上捡到他人的钱包不归还占为己有了,或者是去银行取钱取多了不退还等等,这些行为都属于不当得利。那么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是怎样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二、不当得利成立要具备什么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

  1、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

  三、不当得利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法律上对于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当我们遭遇他人对我们做了不当得利的侵权行为导致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时,最好选择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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