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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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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7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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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缺陷致害责任应该适应何种归责原则,学者们有不同的见解。一是过错责任说,该说认为,《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即为有过错,因此产品缺陷致害责任是一种过错归责。二是过错推定责任说,该说认为,当瑕疵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害时,先推定制造商或销售商之过失,将举证责任转换至制造商身上,如果制造商无法举出抗辩理由,就需要承担责任。三是无过错责任说,该说认为产品缺陷致害责任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是一无过错责任,无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有无过错,均应对产品缺陷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四是二元责任说,该说认为产品缺陷致害责任既适应无过错责任原则,也适应过错责任原则,但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无过错责任原则适应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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