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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概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7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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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消费者打假和企业打假。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

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能力;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对制贩假者予以严厉打击。

  中国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是高利驱动、极端个人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够完善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高利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是两个最主要的原因。假冒伪劣商品既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正当经营厂商的利益,更严重的是损害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造成劣市驱逐良市的结果。

所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保证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应主要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但政府部门的主动打假方法往往存在信息获取能力差、反映不灵敏、商品真假识别鉴定难、成本高等缺点,面向广大的社会公众、消费者和受害企业在信息的搜集、线索的发现方面更具有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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