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和送达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5 05:59
人浏览
《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17条对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和认定决定的送达作了规定,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为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60日内;认定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送达;送达对象包括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