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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工亡)待遇)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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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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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业务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工亡)待遇)

u 行政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 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

3、 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作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

u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伤残等级(或认定为工亡),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

2、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工伤档案的1-4级工伤人员(含老工伤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

u 办理程序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工亡认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3、1-4级工伤人员(含老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u 所需资料

1、《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确认表》;

3、《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6、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涉及第三方责任赔偿),工亡人员还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土葬区证明并由当地政府机构派出所签章)原件。

u 承办部门

市医保局工伤生育处

u 联系电话

87706915

u 办理地点

市政府第四办公区三楼4区

u 投诉电话

87706733

u 收费标准

u 承诺时限

二个工作日

u 办理时限

二个工作日

u 备注

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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