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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下肢截瘫后护理依赖程度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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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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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下肢截瘫后护理依赖程度如何确定?刘向明在工作中从高处坠落摔伤,造成双下肢截瘫。医疗期满后,指定医院检查结果是:截瘫肌力2级。问: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如何评残?如何确定护理依赖程度?答:刘向明截瘫肌力2级,根据评残标准应评定伤残等级2级,对其护理依赖程度要对生活自理的五项条件逐一测试。测试结果是:双上肢无功能障碍,可以自己进食;翻身自己不能;大、小便不能自理;穿衣、洗漱自己不能完成;自我移动不可以。这说明五项条件中有四项不能自理,因此,对刘向明应确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总则3?1?4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五项:(a)进食;(b)翻身;(c)大、小便;(d)穿衣、洗漱;(e)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a)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c)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双下肢截瘫 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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