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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诉状范本格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1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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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伤残赔偿起诉书范本格式,主要内容如下: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案由与基本诉讼请求;详细的工伤纠纷的事实与理由;法院与日期的落款。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伤诉状范本格式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工伤诉状范本格式

  原告: 性别: 年龄: 籍贯:民族: 工作单 位: 联系方式:

  地址:

  委托人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案由: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在2006年6月-2007年1月25日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共计人民币【8216】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在其职业病诊断后仍坚持在原岗位工作7个月期间的岗位津贴补偿费,共计人民币【7000】元;

  3、判令被告尽快给予原告配制重度听力损伤相适用的助听器,并且承担与社保所能报销的差价;

  4、判令被告支付告原告精神损失费【6000】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1976年12月进被告绍兴起重机总厂工作,职业为钣金工,现从事工种为油漆工,(是因2005年11月23日原告职业病诊断一年后于2007年1月 26日调动),在本厂长达29年的噪声环境接触中,近十年来听力逐渐下降并伴耳鸣的情况下,于2004年7月上旬向单位申请职业病诊断,出乎意料的是如此合理合法的要求被告当场否定,后在原告再三的要求下才同意进行申报,但因被告无法拿出市疾控中心所要求的工作现场危害评价资料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而再次推脱不进行申报。经过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的投诉及交涉下,最终同意申报。(绍疾控检字第L-0001号检测报告是原告多次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被告才去进行了委托检测,在此之前,没有此类工作环境的检测报告,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4)(5)项)

  原告在2005年11月23日诊断为职业性重度听力损伤,疾控中心处理意见为调离噪声作业环境和药物治疗。而此时被告又不闻不问,既未按照疾控中心的处理意见履行义务,也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安排原告进行治疗或给予岗位津贴,在诊断为职业病后长达7个月(2005年11月-2006年6月)时间里,由于被告对职工生命健康的冷漠对待,原告仍在原工作岗位上坚持工作,工作的同时原告始终请求被告能让其停工治疗,而被告始终以"再说""厂部讨论"等借口推脱。目的是想让原告放弃停工留薪期(据原告讲:其他工人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听力损伤,只是迫于被告用工关系的有利地位而不敢申请职业病诊断或申请被拒)。原告带病继续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病情一拖再拖,使耳聋耳鸣继续加重。且在工作中根本听不到吊车的安全指挥铃声,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后在病情和身心实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原告于2006 年5月多次书面口头形式向被告提出停工留薪的要求及自已准备弃工的情况下被告才同意于2006年6月1日休假工伤治疗。被告当时向原告提出如果要停工留薪治疗需要医院的休息诊断证明书才可为原告办理相关手续,应被告要求,原告分别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看病时出具的诊断书共分八次给被告,总共八张。到 2007年1月25日病情稍有稳定后工伤治疗结束。

  停工留薪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想协商解决工伤待遇上的问题,但均被拒绝,只收到律师函一份。原告无奈之下,于2007年4月6日(30日变更请求)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将其中的加班费除外计算得到原告在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308.20】元。而实际情况是被告单位采用计件工资制,平时给职工的工资条均不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绍兴市规定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而是按其厂的内部计算方法只发奖金和加班费,而被告在劳动仲裁时所提供的证据,却故意将平时工资条上的奖金名目更换成了工资名目,采用偷梁换柱的卑劣手段,降低原告工伤前的平均工资基数,达到增加被告经济效益的目的。而我方认为被告工资单名目上所谓的加班费其实是奖金的一部份,应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核算或直接按工伤保险基金交费基数【22464/12月=1872元】核算。对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利息、清凉冷饮费、过节费虽不属工资范畴,但我方认为应该属于职工福利范畴,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进行核算。

  原告在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号:2005016)的诊断结论已经是属于职业性重度听力损伤,在医学上称为神经性耳聋,现有的医疗水平已无法医治,平时生活中因耳朵伴有严重的耳鸣无法正常的语言交流,晚上睡觉也会因耳鸣而长期失眠,给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经劳动局的协议医院诊断认为只有通过配戴助听器(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来降低其耳鸣对身心的感官感受,而实际治疗中劳动局的协议医院并不开展验配助听器的业务,得知后去药店配助听器,试带后耳鸣反而增加,根本不适用病情。协议医院的医生认为原告在药店配的助听器只能达到扩音的效果,并不适用原告伴有耳鸣的病症,后经医生指点去绍兴市惠耳听力技术设备公司验配,试带后感觉效果较好,耳鸣能明显降低。但其市价,按原告目前的经济困难水平已无力承担。我方认为原告进单位工作近三十年,被告除手套、工作服外不提供其他任何劳动防护用品,原告在2005年11月23日诊断为职业病后被告仍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在其应当知道已造成严重后果仍藐视法律,主观上放任事态的发生和扩大,严重侵犯职工的生命健康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应当承担给予原告配制合适助听器的责任,如果被告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及时对工作现场危害进行评价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那原告也不至于形成现在的重度听力损伤病症,也不至于不适用药店所售的助听器。此种困境,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寻求救助。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达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主观上完全不顾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上采取拖延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超时加班作业等行为已明显违反了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4)(5)项、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七十七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诉请为感!

  此致

  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年xx月xx日

  二、雇佣关系工伤赔偿起诉状怎么写

  关于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6821.85 元(详见赔偿明细。另: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后期治疗费、鉴定费待伤残鉴定结果予以确定)。

  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自19XX年X月至20XX年X月一直在被告从事油漆喷漆工作,20XX年X月退休后,被告继续雇佣原告在公司内从事油漆喷漆工作。20XX年XX月 XX日下午15时许,原告在被告内进行喷漆作业过程中,由于被告提供的喷枪出现故障发生泄露,喷枪内的油漆从侧缝处喷出,穿破皮肤后直接喷射到原告的左手中指内,后原告被送进医院进行住院手术治疗。出院后不久,原告的左手中指伤口开裂、化脓,虽在20XX年X月X日进行了第二次手术,但至今左手中指内仍有化学物无法清除,致使左手中指麻痛、僵硬呈畸形,生活不便。在原告治疗期间,被告仅支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其它费用分文未付。为此,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但都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综上所述,原告在从事被告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中受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向原告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至人民法院,恳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xx年xx月xx日

  三、工伤走法律程序要多久

  1、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

  2、工伤认定程序。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那劳动者只能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了。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部门有权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后,其应当在60日(自然日)内做出工伤认定。

  3、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

  4、 工伤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工伤诉状范本格式,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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