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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9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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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某些特殊类型的非商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确定性的严重精神利益损失,由违约人通过财产赔偿的形式进行救济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形式。那么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违约可请求损害赔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是特殊类型的非商业性合同。主要是消费合同、服务合同,合同主要涉及人身,因违约导致相对人人身权遭受重大损害,因人身所受伤害带来心灵上的创伤或精神上的痛苦;

  (2)有违约行为。此处违约可以是实际违约也可以是逾期违约。

  (3)一方有确定性的精神利益损失的事实。首先要有精神利益受损这个事实,其次这个损失是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就可以预见的精神利益,即依一个理性人的认识衡量,在订立合同时就可以预见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必将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的精神损害后果,这里的确定性应理解为订了合同时应预见违约就能造成精神利益受损,而不是指精神利益受损后等价为金钱精确额度;

  (4)具有因果关系。即确定性的精神利益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5)精神利益受损需达到严重程度。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在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后果达到一个诚实善良之人通常认为达到的严重程度,才可以支持其赔偿请求。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赔偿的数额主要考虑从以下方面考虑:

  (1)赔偿目的;

  (2)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

  (3)当地社会经济水平;

  (4)违约方过错程度;

  (5)受损害方有无过错;

  (6)合同价值;

  (7)违约的收益;

  (8)违约情节及违约人的经济能力等等方面予以确定。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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