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有关赔偿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4 16:45
人浏览
交通事故有关赔偿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
  交通事故的致害人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及残疾辅助用具的费用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致害人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以定期金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