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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1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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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一个身体的损伤,严重的很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一个身体的伤残,对于交通事故的伤残来说,他需要符合相关的一个伤残的鉴定程序,才能够评定伤残,那么它的一个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伤残鉴定的费用2000元左右。

  到伤残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是要求残疾赔偿金赔偿的前提,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鉴定意见或是结论,残疾赔偿金无从谈起。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需要注意鉴定程序和其中的关键环节,走好伤残鉴定步骤,是走好后期赔偿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如果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一个伤残鉴定,它的一个鉴定程序需要根据相关的一个程序来决定。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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