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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拿到伤残鉴定后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1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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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车出门的人越来越多,因此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的发生,在交通事故当中,非常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是有人受伤的话,一般需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由相关鉴定机构出具伤残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很多人到了这一步之后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做,那么车祸拿到伤残鉴定后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车祸拿到伤残鉴定后怎么办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二、车祸伤残鉴定后死亡怎么处理

  死亡原因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肇事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均提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的责任承担问题,但对于当场死亡和事后经抢救一段时间后死亡在刑事责任上有何区别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理论,当场死亡与事后死亡,在认定发生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的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时,会存在一定差别。当场死亡的情形,可以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事后经抢救一段时间死亡的,在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抢救行为这一介入因素。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在因果关系发展进程中,如果介入了第三者的行为、被害人的行为或特殊自然事实等其他因素,则应通过考察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等情形,进而判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介入因素非异常,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力较小,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较大的,则应当肯定前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应当认为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或者说因果关系已经断绝。

  经抢救后死亡的,应考虑抢救行为的对死亡结果作用力的大小。如果交通事故只是致被害人轻伤,则应认定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断。如果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濒临死亡的重伤,则宜认定为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与当场死亡的情形一样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车祸伤残鉴定完毕多久赔付

  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就可以索赔,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一般出院后就可以索赔。各公司差异不一样,若没有人员伤亡只是单方面车损,交警事故认定书出来且定损金额较小的,给到保险公司一般都是确认无误后两三天内赔付,涉及金额过大的一周以上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车祸拿到伤残鉴定后怎么办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在车祸中受到人身伤害,在申请了伤残鉴定并拿到了鉴定结果之后,剩下的就是理赔了,可以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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