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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伴您五一安全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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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7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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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五一假期来临,不少朋友都会选择趁着初夏好天气出游。那么不管是自由行还是跟团,外出旅游途中如果遭遇到一些旅游纠纷或者事故损害,朋友们应该如何来保护自己呢?受害人如何正确来请求对损害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编辑就为您2012年的五一之行来出谋划策。

  (一)、五一外出游维权宝典

  随着经济发展,大家的生活质量都有了飞跃的提升,也比较注意精神方面的追求,近年来旅游业一直处于直线上升的趋势,当旅游者在旅程中遇到旅游纠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客观条件允许,也可以当场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补救措施,并继续完成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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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一不幸遭遇旅游纠纷,可以到哪投诉?

  当你不幸遇上旅游纠纷问题时,你可以向该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 第八条规定,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page]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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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旅游意外损害赔偿案例教您如何维权?

  2009年初,顾先生为自己和家人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公司组织的沙巴风情3晚5天休闲游,支付旅游费用7,700元。1月16日,顾先生一行踏上旅程,来到马来西亚的沙巴。1月18日上午,根据游程安排为自由活动,顾先生等便在入住的度假酒店海滩游泳,正在碧波中悠然自得之际,顾先生却意外被一只水母蛰伤,以至于双腿疼痛肿胀,无法正常行走。事发后,酒店安排顾先生至当地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顾先生于1月19日提前一日返沪。返沪后顾先生至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继续治疗,支付医疗费788.82元。伤愈后,顾先生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788.8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旅游费7700元。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顾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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