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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交通事故单位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4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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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法是对侵权责任作出相应的一些划分的法律,对于侵权责任法来说,如果他人对我们侵权的,我们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提出相应的一些赔偿,那么侵权责任法里面它的一个交通事故单位是谁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侵权责任法交通事故单位是谁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侵权责任法交通事故单位是谁

  交通事故对方是公司车辆,说明对方一般是执行职务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对方驾驶公司车辆与您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应该承担的责任是由其公司承担的。但上文所述的责任承担只是对内责任,并不影响您。也就是说,如果您遭受损失,并且是对方的责任,那么你既可以要求对方驾驶人承担,也可以要求对方公司承担。所以,你只需要按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即可。

  二、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构成要件,则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欠缺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能会导致一般侵权责任的不构成。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无论在哪种归责原则下,都需要有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构成要件。同时,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无论有无过错”,也要建立在过错概念的基础上。

  三、侵权责任赔偿范围

  1、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非常普通、并经常出现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2、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

  (1)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侵权责任法交通事故单位是谁的相关知识,对于交通事故来说,交通事故,他是按照相应的一些处罚程序来进行处罚。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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