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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鉴定有时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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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在受到了意外伤害之后,应该第一时间及时就医,而且还应该及时的报警,当事人在治疗的同时还要注意进行伤残鉴定,这样才能有证据让行为人承担责任,那么人身伤害鉴定有时效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身伤害鉴定有时效吗

  一般是30个工作日。通常,鉴定机构会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人身伤害鉴定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包括:GB18667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T16180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3、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三、人身伤害鉴定费用谁承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原鉴定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或者其他违法鉴定情形的除外。”另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费用不应当由申请人承担:

  (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由上述条文可知,初次伤情鉴定的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而重新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人身伤害鉴定有时效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一般人身伤害鉴定的时效是30个工作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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