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得到了国家的重视,我国法律对于表演者及其作品也规定了相应的表演者权,每天我们从电视上也可以看到形形式式的表演者,但对其表演权可能大家知道的不是很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表演者人身权包括哪些?问题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表演者人身权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哪些行为侵犯表演者权
违背表演者意志行使表演者的权利以及其他损害表演者法定利益的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构成侵犯表演者权的行为。具体的表形形式有以下几种:
1、侵犯表演者身份权的行为。表演者对其从事的表演活动有权要求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的权利,以表明表演者身份。如果违背表演者的意志,则构成对表演者身份权的侵犯。
2、歪曲表演形象。表演者有权禁止他人对其表演形象进行歪曲,并有权禁止他人将其表演形象用于可能损害表演者声誉的其他用途。请大家思考,现在电视上流行的“模仿秀”节目是否涉及侵犯表演者权呢?一般认为,单纯地模仿表演不构成侵犯表演权,但如果是歪曲性的模仿或丑化性模仿他人表演,导致损害表演者的声誉的,就会构成侵犯表演者权。
3、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不按规定支付报酬。当然,由于表演者不像著作权人那样享有机械表演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而非现场表演时,不需征得表演者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其行为不是侵权行为。
4、未经许可对他人表演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或不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5、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有他人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不按规定支付报酬。
6、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不按规定支付报酬。
三、表演和表演者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邻接权
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而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演者获得作者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将表演者与出版者、音像制品者等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统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
2、保护客体不同:前者为作品,后者为表演
保护表演权的原因是作者对其作品的创作,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方式是允许他人以一定方式表演作品并取得报酬。而表演者权要保护的客体是表演者自身在表演作品时的形象、动作、声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动。
3、权利主体不同:前者为作者,后者为表演者
表演权的主体是著作权人,也就是创作作品的作者。而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作品的表演者。
4、权利内容不同:前者为财产权,后者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权利内容主要体现为无论作品是否发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可见,表演权对作者而言是权利,对表演者而言是义务。可见,表演者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
5、保护期限不同:前者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后者人身权保护期不限,财产权为50年。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表演者人身权包括哪些的内容,由此可知,表演者人身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也就是有权要求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的权利。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