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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致残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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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事故总是让人猝不及防,导致伤残的情况就比较严重,如果不幸遭遇了伤残,就应该对人体损伤致残赔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在伤害不得不来临的时候,争取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人体损伤致残赔偿标准有哪些?是简单还是复杂呢?大家还是要提前知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体损伤致残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二、什么是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三、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人体损伤致残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当遭遇伤残的时候,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相应的赔偿,不被法律纠纷找上,这十分有利于平复伤者的心情,也能让伤者安心养病,尽快恢复,不至于自己承担高额的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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