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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赌气齐跳河 生还者赔偿六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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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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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小事发生纠纷,两人皆不会游泳重庆消息据《重庆晨报》报道:两女子因小事发生纠纷,赌气一同跳河自杀,结果一人生还,另一人罹难。近日,云阳县法院判决生还者赔偿死者家属6万余元。据了解,2005年5月22日,云阳鱼泉镇马槽村一堰沟开缺,6户人家抓阄儿,按轮次接水灌田。5

 因小事发生纠纷,两人皆不会游泳

  重庆消息 据《重庆晨报》报道:两女子因小事发生纠纷,赌气一同跳河自杀,结果一人生还,另一人罹难。近日,云阳县法院判决生还者赔偿死者家属6万余元。

  据了解,2005年5月22日,云阳鱼泉镇马槽村一堰沟开缺,6户人家抓阄儿,按轮次接水灌田。5月24日上午,村民冷明翠与刘某的丈夫因争接水的轮次发生抓扯。冷明翠越想越生气,“我两天前才做了手术,伤口还在流血,你还要打我?”她跑到刘某家讨要医药费。

  一阵争吵后,村妇刘某说:“我去死也不得去给你弄药。”冷明翠回答,“走嘛,去死,去跳河嘛。”

  两人边吵边骂来到河边,约20分钟后,冷明翠抓着刘某的手,一同跳入河中。两人水中挣扎,冷明翠爬上了岸,刘某不幸溺水。村民赶来救起刘某,冷忙与村民一同给刘某做人工呼吸,可惜无力回天。

  刘家报警,云阳警方以冷明翠因在自杀行为中涉嫌构成犯罪展开侦查。

  警方历时5个多月调查,弄清了两人赌气相约跳水的事实,但冷与刘均不会游泳,主观上逃生和放任另一生命消亡的证据不足。2005年11月10日,云阳县公安局认为冷明翠未构成犯罪,决定撤案。

  去年5月,刘家将冷明翠告上法庭,索讨人身损害赔偿11万余元。

  今年2月26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刘某和冷明翠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相互赌气跳水自杀,双方均存在重大过错。但冷抓着刘某的手一同跳河,其行为更具主动性,她的过错要大于刘某,故判决冷赔偿刘某亲属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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