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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索要彩礼款未果秤砣砸前妻 领刑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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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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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河北省大名县西付集乡王小楼村村民王某因向前妻讨要彩礼款未果,挥起秤砣砸向前妻。8月7日,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各项损失共计7492.7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河北省大名县西付集乡王小楼村村民王某与河南省南乐县谷金楼乡西小楼村朱某曾有过短暂婚史,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后,由朱某返回婚前接受王某的部分彩礼款,但朱某未能自动履行判决中的给付义务。2006年12月21日12时许,王某到朱利红家中,向其索要婚前彩礼款,为此事两人发生争执,王某用一秤砣将朱某头部多处砸伤,经法医鉴定其头部损伤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因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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