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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盗刷6千多 首饰店刷卡不验明正身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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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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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蔡信用卡被盗,一小时后在首饰店被盗刷6253元。商家没有查验身份证就给刷卡,被判承担七成损失,老蔡挂失不及时,承担三成损失。
厦门网讯(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可君)信用卡在首饰店被盗刷6253元。卡主人老蔡将首饰店徐老板、深圳市徐福金首饰公司、银联公司统统告上思明区法院。近日,一审法院判令徐老板、深圳市徐福金首饰公司承担70%责任,老蔡没有及时挂失,自行承担30%责任。


信用卡失窃 一小时被盗刷

2008年1月5日上午10时许,老蔡跑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的钱包被偷,包里的信用卡被盗刷了。原来,老蔡的信用卡,凭签名和身份证就可以刷卡消费。

1月4日晚上6时许,老蔡在一家酒楼吃饭时钱包被偷,信用卡在钱包里,当晚8时许就被盗刷6253元,也就是说,信用卡被偷一个多小时后就被人盗刷了,刷卡地点是思明区徐福金首饰店。

老蔡隔天办理了失窃信用卡的电话银行自助挂失。他到徐福金首饰店核实情况后发现,失窃信用卡在店里有刷卡消费的记录,刷卡时间是1月4日20时11分,刷卡金额6253元,但是,这笔消费的银联特约商户存根联上只有签名,身份证号码一栏是空白的,当然了,签名也不是老蔡的笔迹。


未核对身份证 首饰店失责

老蔡拿出《厦门银联银行卡特约商户操作手册》,里面规定:信用卡在刷卡消费时应查验签名并检查持卡人的有效证件及抄录证件号码,首饰店收银员没有按规定把关,这才导致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因此首饰店和店老板要承担责任。

老蔡说,银联公司作为运营商,没有尽到培训和监督职责,也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联公司也拿出操作手册,证明确实规定商户有核对证件抄录号码的义务。银联公司还拿出2006年2月与徐福金首饰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协议约定徐福金公司加入银联网络成为“银行卡特约商户”,除非经过银联公司特别允许,公司不得将银行卡业务委托或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徐福金公司依照协议领了POS设备,还在领用签收单上签名,承诺依照操作手册培训要求使用POS机。

银联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监督义务。

挂失不及时 失主有过失

徐福金公司领取POS机后,没有经过银联允许,就把POS机用在徐老板开办的徐福金首饰店。

徐老板承认收银员在刷卡消费时没有查验签名并检查持卡人的有效证件及抄录证件号码,但是,只要老蔡及时挂失,就不会发生信用卡被盗刷的事情。

法院认为,徐福金首饰店的员工在接受刷卡消费时,没有履行审核义务,没有查验签名并检查持卡人的有效证件及抄录证件号码,导致老蔡的信用卡被盗刷6253元。徐老板以及深圳市徐福金首饰公司均负有过错责任,共同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而老蔡在信用卡被偷后,到了第二天才挂失,对损害的发生也负有相应责任,应自行承担30%的责任。

不验身份证 商家风险大

记者了解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信用卡的使用都是靠签名而非密码来确认。消费免密码,目的在于极大地方便持卡人。

目前国内也有多家银行推行免密码信用卡,持卡人凭签名和身份证就能刷卡消费。银联公司为了保障信用卡安全,要求持卡人在商户存根联上签名并填写有效证件号码,商家必须核实签字和有效证件。但是,记者走访了多家大型商场,多数商家在顾客使用信用卡刷卡买单时,没有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核实身份,也没有要求顾客填写身份证号码。

记者告知商家老蔡的遭遇后,一些商家表示要提高防范意识,从长远来说,这是对顾客权益的保护。此外,在信用卡被盗后,持卡人应立即挂失,这样也是保护自己免责。



[责任编辑:陈君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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