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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退场地 会员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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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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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好打羽毛球遇变化没提前24小时退订被扣钱

  本报讯 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场地预订,羽毛球俱乐部的会员方先生的会员卡被扣80元。方先生认为该规定是霸王条款,将俱乐部告上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判决驳回了方先生要求双倍返还被扣场地费及赔偿相关损失的诉讼请求,仅支持其要求返还会员卡余额的诉讼请求。

  某公司是提供羽毛球等场馆服务的企业,其《会员须知》规定:预订场地后因故不能到场,应提前24小时告知,本馆未接到通知则按原预订金额计费。

  去年7月27日晚,会员方先生预订了次日14:00至16:00的场地。7月28日上午,方先生电话通知公司取消预订。公司在其记账表上扣除了方先生2个小时的场地费80元。

  后方先生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的规定是霸王条款,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欺诈所得共计160元,返还会员卡余额及利息,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法院审理

  《会员须知》非霸王条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先生在入会前已经知悉了 《会员须知》的内容,表明其认可该须知。因此,方先生主张其是霸王条款,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方先生要求退还会员卡内余额等诉求,法院予以支持。目前,方先生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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