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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肇事 找来朋友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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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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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国庆长假,上虞人梁某只能呆在拘留所里,因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他在驾车肇事的情况下,还自作聪明找人顶替,结果换来了行政拘留14天、罚款1800元的处罚。

  9月22日13时20分许,上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丰惠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谢马线夹塘小学旁,有一小型客车撞断两根电线杆后驶入路边农田。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严重破损的车辆躺在农田里,却不见车辆驾驶人。据周围群众讲,车辆驾驶人未受伤,但听说有人报警后,就马上走掉了。驾驶人为何一听警察要来就走,难道是车辆有问题,或者驾驶人有问题?带着疑问,民警一边叫来施救人员把车辆拖到中队,一边通过车牌号查询有关车辆及车主信息,然后电话联系车主朱某,朱某只说第二天会来交警中队处理,对发生事故的具体经过却避而不答。

  次日下午,车主朱某和自称是驾驶人的秦某来到中队处理事故。办案民警分别对两人进行调查询问。车主朱某说车辆是秦某驾驶的,但具体情况不清楚;秦某虽能把事故大体情况讲清楚,但当问到他为什么在警察到达现场前离开现场时,他回答是找人帮忙去了。显然,这个解释与常理不符,因为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总希望交警快点到现场。民警进一步对秦某询问,在一些细节上与他对证,终于在一个细节上让秦某露馅。

  事实上,当时农田的主人曾与驾驶人就农作物损害赔偿有过协商,但秦某对此一无所知。在事实面前,秦某终于如实交待,说车辆不是他驾驶的,是车主朱某让他来顶包的,具体是谁开的车他也不知情。朱某为何要找人顶包?朱某很快交待,车辆是由车主的朋友梁某所开,而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立即依法传唤了梁某,随后梁某交待了事故真相:当天,梁某驾驶车辆发生车祸,打电话给朱某,朱某到达现场后,知道梁某系无证驾驶,就没敢报警,自己找来拖拉机,准备把车辆拖走了事,谁知农田的主人到了现场,一定要他们赔偿损失,双方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发生分歧,农田主人就报了警。一看到农田主人报警,梁某、朱某就逃离了现场,到家后,两人商量决定让有驾驶证的朋友秦某顶替来处理事故,秦某出于哥们义气爽快地答应了。

  结果,梁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天、罚款1800元的处罚,车主朱某及其朋友秦某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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