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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妪被撞重伤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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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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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0月27日讯 近日,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又办了件好事,帮着70多岁的梁老太要回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梁老太说,要不是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她的晚年生活恐怕要在痛苦中度过。

  2006年9月的一天,梁老太在去菜市场途中,被一辆出租车撞成重伤,造成脾破裂切除,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因肇事方没有办理保险,双方就赔偿事宜诉诸公堂。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最后判定肇事司机及车主叶女士共同赔偿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肇事方没全部履行判决,梁老太申请执行。进入执行阶段,车主已将车辆转卖,之后下落不明。肇事司机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无法执行的困境。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经过细致的调查工作,办案人查出叶女士曾有一处90余平米的房产。在梁老太申请执行前,叶女士已将房产无偿赠予了成年的儿子。办案人翻阅法律法规,《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办案人找到了车主的儿子,宣传了有关法律,无偿转让房产的行为也是可撤销的。不久,叶女士主动来到法院,同意履行判决,梁老太得到了全部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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