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男子“暴脾气” 受罚还赔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5 19:24
0人浏览
导读:新报讯记者张敬两男子在轻轨列车上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其中受伤的一人患有精神分裂,在事发10个月后,他将对方告上法庭,诉称因此事件使他由原来的三级精神残疾转为了二级精神残疾,因此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而被告又提起反诉,称原告的监护人放任

  新报讯 记者张敬两男子在轻轨列车上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其中受伤的一人患有精神分裂,在事发10个月后,他将对方告上法庭,诉称因此事件使他由原来的三级精神残疾转为了二级精神残疾,因此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而被告又提起反诉,称原告的监护人放任精神病人在公共场所袭击他人,同样要求原告赔偿其财务损失及精神损失。

  法院认为,原、被告互相殴打,虽然被告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200元,但被告对给原告身体造成的伤害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关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一节,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由三级残疾转为二级残疾与被告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提起的反诉请求,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与原、被告之间的互打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被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反诉原告)赔偿原告(反诉被告)各项费用5520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