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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炸“瞎”6岁娃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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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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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博讯 近日合肥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赔偿案件,因在饭馆吃饭被突然爆炸的啤酒瓶炸伤右眼的小男孩,最终获得10万元的赔偿。

  据了解,今年早些时候陈某带六岁的儿子和朋友在一家餐馆用餐,打开一瓶啤酒时,突然啤酒瓶发生爆炸。陈某之子的右眼被飞起的碎瓶碴击中,血流不止。经送往医院紧急抢救,做了2个多小时的手术,将陈某之子右眼球上长达10毫米的伤口进行缝合,共计缝了5针。

  这次事故造成陈某之子右眼视力急剧减弱,接近失明。住院治疗1个多月,共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事故发生后,陈某就赔偿问题与餐馆协商未果的情况,一纸诉状将餐馆和啤酒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饭馆和啤酒厂依法赔偿其各项费用损失13万余元。

  包河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之子右眼损伤是由啤酒厂生产的啤酒瓶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遂判决啤酒厂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计10万余元。同时法院判决饭馆老板作为销售者,对上述赔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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