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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落的电缆刮伤骑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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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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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车出门办事途中,不幸被垂落半空的电缆刮倒受伤,日前,浑身上下都挂了彩的伤者将某通信公司告上法院,最终获赔5万余元的损失。

  凌晨骑车出门遭垂落电缆致伤

  2008年10月15日凌晨4点钟,因为一大早有重要的事情,张某已经早早起床跨上了电动三轮车出门。一路上,天还黑蒙蒙的,车前的视野并不是很清楚。当张某骑车行至溧水一路段的时候,突然被什么东西刮到了脑袋,随后传来一阵剧痛。伴着痛苦的哀号,张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幸亏有好心路人经过,将张某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直到手术之后,张某方才知道,当时把他刮倒在地的竟是垂在半空中的一段电缆。

  伤残路人状告通信公司

  这次事故差点要了张某的命,他浑身都是伤:右锁骨粉碎性骨折伴臂神经损伤,脑震荡、双眼角膜化学烧伤。后来,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因右肩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构成九级伤残。经了解,这段肇事的电缆是南京一家通信公司设置的。为此,张某找到了该通信公司,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他们态度太蛮横了,不仅不赔钱,还怪我自己不长眼。”无奈之下,日前张某将该通信公司告上了溧水县法院。

  通信公司被判赔5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通信公司作为肇事电缆的所有人,未能对垂落的电缆尽及时维护、管理义务,造成潜在危险,最终引发事故并致伤张某,对该损害事实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至于张某所骑三轮车是否领取牌照、能否上路,非本案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事发时为凌晨,能见度相对较低,较难预见路途中潜在的危险,张某发现障碍物时虽采取避让措施,仍无法避免损害的发生。法院最终判决通信公司赔偿伤者张某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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