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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货车撞上无证“黑摩”,违章PK违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1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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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普通货车左转时不避让直行的摩托车,而直行的摩托车是无证驾驶,致两辆“问题车“发生撞击。事故发生后,马亮因­脑损伤并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而当场死亡,乘在后座的凌超受伤,三车损坏,构成严重交通事故。

  酒后驾普通货车左转时不避让直行的摩托车,而直行的摩托车是无证驾驶,致两辆“问题车“发生撞击。摩托车被撞后失控,又撞向另一辆摩托车。最终造成一死一伤,三车遭损的严重后果。昨天,闵行区法院在货车司机付某已赔偿25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的基础上,以交通肇事罪作出有期徒刑7个月的一审判决。

  今年5月13日中午,来自安徽省望江县的中年男子付某与朋友在路边饭店聚餐。付某自认酒量很好,不顾下午还有驾车运货的任务,席间竟然喝下了一瓶多黄酒。下午1时多时,他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纪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纪友路路口由南向西左转弯时,适逢马亮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纪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纪友路路口,两车发生了剧烈的冲撞。被撞击的摩托车失控后,又撞上行驶至此处的顾彪驾驶的摩托车而发生了连环撞。

  事故发生后,马亮因­脑损伤并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而当场死亡,乘在后座的凌超受伤,三车损坏,构成严重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在实施左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马亮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且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顾彪及凌超不承担事故责任。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书证实:案发当日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0mg/mL。属于醉酒驾车。

  案发后,付某的亲属赔偿马亮亲属经济损失18.8万元,赔偿凌超经济损失6.64万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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