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催电费私自停电两名电工“断”了病人呼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6 12:39
人浏览

不交电费就停你的电!两个电工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的这一做法却要了一个病号的命。

  去年7月5日上午8时许,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尚庄村第一村民组(以下简称村民组)肖志强(化名)家中的电忽然停了。最要命的是,当时肖志强患肺癌,在医生的建议下正在家里进行吸氧等治疗。由于停电,肖志强使用的制氧机停止工作,无法正常吸氧。当天中午12时许,肖志强死亡。

  肖志强家人后来了解到,这次停电系人为造成的。原来,肖志强家欠村民组几个月的电费,村民组聘用的电工刘某、孟某二人为了“制裁”欠交电费的肖志强,在未通知肖志强的情况下,就停了他家的电。

  经郑州市公安局尸检鉴定,确认肖志强符合左肺鳞癌引起肺功能衰竭而死亡。

  随后,肖志强的家属将管城区南曹乡尚庄村第一村民组及该村的两名电工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志强的死亡与刘、孟二人私自停电行为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昨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村民组赔偿肖志强的家属各项损失3.5万余元,两名电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