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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与男友分手玩失踪 最终命丧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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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6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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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男友利刃行凶
  
  河南科技学院位于新乡市五一大道。
  
  2008年10月22日晚7点半,一声尖叫打破了校园夜晚的平静,只见路边躺着一名身材高挑的女青年,她满脸是血,胸口还留着一把断裂的水果刀。距离倒地女青年三四米远的地方,一束红玫瑰格外醒目,花的四周散落着一沓照片。
  
  很快,警车呼啸而至,警方在第一时间联系120救护车,医生赶到后,发现女青年的颈动脉和气管已被割断,胸腔也受了重创,由于失血过多,她已经死亡。
  
  警方随即封锁了现场,并立刻注意到一名浑身是血的男青年在旁边呆呆地站着,警方立刻将其控制。“是不是你干的?”办案民警上前厉声问道。“是我杀的,她背叛了我。”男青年低头答道。
  
  经查,死去的女青年叫周春梅(化名),来自四川内江农村,是河南科技学院服装表演系大一的新生,而凶手正是和死者刚刚分手的男朋友。案发当时,周春梅被约出去,因为害怕出事,还有三个女同学一直远远地跟着他们。没想到就在一瞬间,男青年拿出一把刀,在三个女生眼前下了毒手。
  
  警方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林明(化名),安徽人,高中文化,1987年出生,现年21岁,周春梅是他相恋了四年的女友。
  
  网络与现实的巨大反差
  
  血案发生后,周春梅死亡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她的老家四川内江,周春梅的父亲周国富连夜赶到新乡。在周国富看来,如果当初女儿没有认识这个叫林明的人,不与他交往,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
  
  两人的相识相恋,还要从四年前说起。林明和周春梅身处不同地域,两人是通过网上聊天认识的。那年中考过后,林明上网时无意中加了周春梅的QQ,两人越聊越投机。半年之后,他们终于在上海第一次见面。此时,积蓄已久的激情让两个年轻人拥抱在一起,很快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2008年,高中还没毕业的林明辍学,开始了打工生活。这时,他仿佛真正理解了现实和网络的差别,现实社会难以得到的尊重,他都可以在网络世界得到满足。林明越来越沉迷于自己在网络间的感觉,更是把女友当成了自己生命的支柱。
  
  2008年8月,周春梅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林明感到,这根生命支柱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开学前的一个月,林明隐隐觉得不对,以前频繁联系的周春梅突然和自己疏远了。而到河南新乡上大学之后,周春梅就不再上网与林明联系,她把自己的手机号和QQ号都换了,彻底从林明的生活中消失。
  
  林明试着向周父请求并讨要周春梅的联系方式,遭到周父拒绝。
  
  疯狂的人肉搜索
  
  人海茫茫,怎样才能找到女友呢?最后,林明想到了网络。
  
  2008年10月初,林明在某知名网站公布了他所知道的有关周春梅的一切信息,并在网上发帖。他谎称:四川女孩周春梅因家境贫困、无法上学,安徽打工仔林明身兼数职供她读书,不料,她考入河南新乡某大学后,忘恩负义,四处散布谣言,说林明对她心怀不轨。现今,林明已身患白血病,恳求网友热心相助,使其在生命最后一刻能见女孩一面。
  
  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内多家网站先后转帖。这个没有经过任何考证的帖子刹那间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网友们义愤填膺,纷纷跟帖安慰林明,痛骂周春梅。短短几天时间,热心网友号召“人肉搜索”,周春梅的各项详细信息均被河南与四川的“热心”网友公布出来,她详细的学校、家庭住址、照片、手机号、QQ号、寝室号、新男友以及亲朋好友的个人资料等都曝光于网络。
  
  通过网友“人肉搜索”提供的信息,林明顺利地得知了周春梅的下落。
  
  2008年10月21日,林明从上海赶到新乡。在河南科技学院附近的两元店,他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在了贴身的包里。为了打消周春梅的顾虑,他还特意买了一束玫瑰花。
  
  第二天晚7时30分,把周春梅约出来之后,林明把在手中握了很久的玫瑰花送到周春梅面前,希望女友能够接过花,回心转意。没想到周春梅接过花便顺手扔在地上,冷漠而坚决地说:“你走吧,我们已经不可能了。”顿时,压抑了许久的仇恨在林明心底爆发了,他手握尖刀向女友的颈部和胸部连刺数刀,周春梅倒在了血泊中。
  
  2009年3月3日,河南新乡中院一审开庭。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犯罪行为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并给死者生前所在学校造成恐慌,应当适用死刑,并立即执行。
  
  庭审结束后,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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