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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家朱德庸告电视栏目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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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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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著名漫画家朱德庸日前提起诉讼,状告北京电视台、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唯众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该案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即将进行一审。

  朱德庸的代理律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副主任来斌表示,去年年初即发现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出的《上班这点事》与朱德庸的书名极其相似,而且该电视栏目的广告宣传中还多次频繁使用 “你可以不上学,可以不上网,可以不上当,你就是不能不上班”这一朱德庸作品中的标志性语句。去年上半年,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但一直未进行正式受理、审理。去年10月该案转到海淀区人民法院,4月13日进行了证据交换,一审也将于近日进行。朱德庸一方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播放致歉声明,消除影响;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维权费用3282元。

  对于此事,朱德庸本人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同时,被告行为使得社会上的公众对被告的电视栏目与原告及原告的著作之间的联系产生混淆和误认,亦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对于该节目已经在北京电视台停播,来斌律师表示,早在去年年初朱德庸就提起了诉讼,过去的侵权行为一直存在,仍有要求赔偿、道歉的权利。

  北京台法顾委方面对此事不愿做过多回应,只简单表示,该案已经聘请了律师,到时一切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据了解,北京台财经频道去年曾播出过该节目,但由于收视低迷,由日播节目不断减量播出,今年年初已经停播了。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主打知识产权官司的贺律师表示,“《关于上班这件事》只是一本书的名字,不是什么著名商标,任何其他的服务和产品使用不构成侵权。更何况,电视栏目的名字跟书名还不完全一样,告侵权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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