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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托运中“逃逸” 航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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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6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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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2日,当满心欢喜的倪女士在海口美兰机场接她托运的泰迪犬“格格”时,却等来了一个噩耗:“格格”因为从航空箱跑出来,跑向飞机跑道,相关方面为应急,竟将小狗打死。

  “格格”的主人“喵晴朗”称,1月2日,母亲倪女士乘坐海南航空HU7182次航班飞往海口,并为4岁大的“格格”办理托运。抵达海口美兰机场后,倪女士在特殊行李传送区等待装载小狗的航空箱,结果等来空的航空箱。经反复询问才得知,原来“格格”竟被打死了。

  对于“格格”的死因,海南航空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装载小狗的航空箱在托运过程中被压扁,门有松动,小狗从笼子跑出,并跑向滑行道。由于当时有起降航班,为保证航空安全,机场方面采取应急措施,将小狗击毙。

  但狗主人一直存疑:他们将小狗托运,已与航空公司形成委托关系,对方应负责小狗的安全。出现这种情况,是航空公司未尽责,应进行赔偿。

  现在临近春节,不少在北京工作且养有宠物的人,很可能会带宠物一起回家探亲,就可能会牵扯到动物托运的问题,如何保障宠物平安回家?万一出现纠纷,究竟谁应担责呢?

  宠物被托运

  航空公司应保安全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学辉律师解释,动物属于限制运输物,而非禁止运输物品。只要经过主管部门查验、检疫并办理相关手续,空运宠物就是合法的。

  宠物一旦被托运后,宠物的主人与航空公司之间就形成了运输的合同关系,此时,航空公司的主要义务或责任就是:按约定期限、约定路线,将被托运的宠物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崔保国律师表示,如果宠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死亡,只有在证明承运方的确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承运方才不需要承担责任。

  宠物狗“逃逸” 航空公司担责

  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崔保国律师说,航空公司作为宠物的承运人,应当将动物装在适合载运动物的飞机舱内,动物的包装,既要便于装卸又需适合动物特性和空运的要求。[page]

  同时,包装应能防止动物破坏、逃逸和接触外界,且应保证通风,防止动物窒息,而且,在外包装上应有相关的说明,以防止在搬运时工作人员因不了解情况,导致包装箱被弄坏,被托运宠物跑出。

  李学辉律师认为,小狗的主人将宠物交付给承运方并支付了托运费用,已完全履行了托运人的合同义务。装运动物的航空箱是承运方提供的,如果被托运宠物在被运输过程中“逃逸”,且是由于航空箱损坏造成的,说明航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至少存在搬运不当的情况,责任应由航空公司来承担。

  狗狗在托运中死亡

  主人难获精神赔偿

  李学辉律师表示,由于航空公司对于航空箱被压扁并致使小狗外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小狗外逃后,无论航空公司采取击毙小狗的措施是否妥当,航空公司均违反了将狗狗“安全、及时运达目的地”的合同约定。

  宠物主人可向航空公司索赔。首先要看合同本身是否对小狗价值进行约定,如有约定并保值,航空公司(保险公司)要依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但《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规定,每张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如无保值,航空公司则要赔偿托运人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小狗价值、运输费用、合理维权费用等,但原则上宠物主人很难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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