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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踩踏事件:用什么可以赔偿逝去的生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8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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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校园踩踏事故发生后湘乡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章玉表示,将坚持做到用足用够国家法律政策,坚持做到城乡统一标准,坚持做到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死难者家属进行经济补偿。“是补偿,不是赔偿。”她强调,因为这是一起意外事件,而不是责任事故,因此不存在赔偿。

  重大的责任事故和意外事件不一样,一般是由于工作人员疏于安全管理造成的,如设施是否存在问题,楼梯宽度是否符合标准,下晚自习是否有老师在现场巡查,有没有教师维持秩序进行疏导。而意外事件完全是不可预料也无法提前预防的,很明显湖南校园踩踏事件不能完全排除重大责任事故之嫌,认定为意外事故是否有推脱责任之意呢?

  目前,当地政府提出了“按年龄一年赔一万”的被媒体戏称“以钱买命”的赔偿方案,立即遭到家长的强烈反对,然而之后的“一次性补偿20万”的方案也未能得到此次踩踏事故中失去孩子的家长所认同。

  12月8日,湖南湘乡校园踩踏事件造成了8死30人受伤的惨痛教训,校园安全再度受到关注。而对于失去至亲孩子家长的善后安抚赔偿工作却是不尽如人意。

  一年的生命值一万块,难道死去的孩子还要继续被羞辱吗?

  “以钱买命”说得有点刻薄,但是本质却是如此,以金钱来衡量生命的长短,无疑是给丧子之痛的家长伤口上摸盐,这样的安抚背后其实是雪上加霜。这是考量政府应对紧急突发事故的一个难题,但是也是一个必须谨慎对待的问题,在给予经济上补偿的同时,在精神上如何抚慰是值得思量的,考虑到校园安全是个一直需要时刻保持谨慎应对的问题,出资建立安全教育基地同时对此次事件中不幸去世的孩子设立缅怀中心借此来警告校园学生时刻有安全意识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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